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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实施“爱心助残行动-湖北省2012年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康复器具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03-28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2216

湖北省民政

鄂民政函〔2012259

关于实施爱心助残行动-湖北省2012年贫困肢体

残疾人装配康复器具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有关要求,为充分体现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省厅决定在全省实施“爱心助残行动”,即开展为贫困肢体残障人员装配假肢康复器具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此次活动资金来源为省级福彩公益金。2012年计划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支出200万元,从各地通过申报程序上报的名单中筛选出307名贫困肢体残疾人(优先保障城乡三无对象和孤老优抚对象等特困群众),为其装配普及型大、小腿假肢。

二、承办单位

此次活动由省厅负责组织,省假肢矫形技术中心(省假肢厂)负责生产装配。

三、实施步骤

1.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本地申报活动。要在已建立的贫困残疾人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组织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填写资助申请审批表(附表1,一式三份,可到湖北省假肢矫形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hbjz.net/下载),并填报《爱心助残行动资助对象汇总表》(附表2),于715之前统一上报市州。

2.市州对辖区县市报送的附表1、附表2进行汇总、审核并盖章,于731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审批。

3.省假肢矫形技术中心按照省厅的审批结果,上门为资助对象统一取型制作。具体事项由县级民政部门与假肢矫形中心商定后通知资助对象。安装配置工作完成后,资助对象配合省假肢矫形技术中心填写登记装配表(附表3,一式三份),报省厅汇总。

四、有关要求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爱心助残行动。要通过当地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活动消息,并指派专人做好资助申请表的发放、受理、审核、上报等工作。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核,切实将最需要帮助的贫困肢残人员纳入活动范围。受资助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湖北省民政厅福慈处 曹金国 ,联系电话:027-50657541

湖北省假肢厂 黄春霞,027-87873525 13317151647

附件:1爱心助残行动-湖北省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康

复器具计划资助申请审批表

2爱心助残行动资助对象汇总表

3爱心助残行动-湖北省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康

复器具计划登记装配表

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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