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
鄂民政函〔2012〕259号
关于实施“爱心助残行动-湖北省2012年贫困肢体
残疾人装配康复器具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有关要求,为充分体现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省厅决定在全省实施“爱心助残行动”,即开展为贫困肢体残障人员装配假肢康复器具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此次活动资金来源为省级福彩公益金。2012年计划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支出200万元,从各地通过申报程序上报的名单中筛选出307名贫困肢体残疾人(优先保障城乡“三无”对象和孤老优抚对象等特困群众),为其装配普及型大、小腿假肢。
二、承办单位
此次活动由省厅负责组织,省假肢矫形技术中心(省假肢厂)负责生产装配。
三、实施步骤
1.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本地申报活动。要在已建立的贫困残疾人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组织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填写资助申请审批表(附表1,一式三份,可到湖北省假肢矫形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hbjz.net/下载),并填报《“爱心助残行动”资助对象汇总表》(附表2),于7月15日之前统一上报市州。
2.市州对辖区县市报送的附表1、附表2进行汇总、审核并盖章,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审批。
3.省假肢矫形技术中心按照省厅的审批结果,上门为资助对象统一取型制作。具体事项由县级民政部门与假肢矫形中心商定后通知资助对象。安装配置工作完成后,资助对象配合省假肢矫形技术中心填写登记装配表(附表3,一式三份),报省厅汇总。
四、有关要求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爱心助残行动。要通过当地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活动消息,并指派专人做好资助申请表的发放、受理、审核、上报等工作。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核,切实将最需要帮助的贫困肢残人员纳入活动范围。受资助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湖北省民政厅福慈处 曹金国 ,联系电话:027-50657541
湖北省假肢厂 黄春霞,027-87873525 、13317151647
附件:1.“爱心助残行动-湖北省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康
复器具计划”资助申请审批表
2.“爱心助残行动”资助对象汇总表
3.“爱心助残行动-湖北省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康
复器具计划”登记装配表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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