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助残行动”项目旨在免费为贫困社会残障人士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提高和改善其生活质量。2022年,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项目预算,为执行好该项目,更好地服务贫困社会残障人士,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服务对象与计划
(一)项目服务对象
湖北省范围内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孤儿及脱贫户家庭对象中的残障人员 和民政公办福利机构。
(二)项目服务计划
2022年项目计划配置假肢45具(其中大腿假肢15具、小腿假肢30具),护理床240 张,轮椅车240辆,沐浴椅240把,拐杖凳240个。实际数量根据招标情况进行调整。
二、项目资金来源
爱心助残项目是湖北省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
三、项目完成时间
“爱心助残行动”计划于2022年4月启动,2022年12月完成,因特殊原因未完成辅具 配置的受助对象,可在下一年度完成辅具配置。
四、项目组织与分工
2022年爱心助残项目,由省民政厅主管,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负责承办,中心公益项目服务部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付方华
副组长:
成 员:付庆红 张 倩 张正斐 刘 伟 李 爽
施望喜 高 松 曾 艳
(二)职责分工
公益项目服务部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益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公益项目的承接、策划、审核、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材料采购、监督、总结、绩效评价、回访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项目推广宣传,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方式,扩大影响力。
假肢矫形服务部负责提出项目假肢类材料招标的需求及技术参数,假肢类产品筛查评估、配置安装、维修及受助对象住宿等服务。
老年辅具服务部负责提出项目辅具类产品招标的需求及技术参数,辅具类产品配置评估、配发安装等服务。
供应科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招标,并负责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技术质量科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受助对象投诉服务。
总务科负责受助对象车辆服务、防疫物资等后勤保障。
财务科负责项目核算和资金结算。
五、项目实施
(一)申报方式
项目的申报方式有两种,第一种为集体申报,由地市(州)民政局申报,第二种为个人申报,由受助对象申报,具体如下:
1.集体申报。地市(州)民政局汇总当地申请人员和民政公办福利机构名单,填写“辅具配置申请明细表”(附表1)和“辅具申请审批表”(附表2),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2.个人申报。申请人通过中心联系电话进行预报名,预报名需提供本人姓名、年龄、所在地、残(病)情等信息,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填写“辅具申请审批表”(附表2),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中心联系电话027-87777839。联系人:黄亮,纪红斌。邮寄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路13号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公益项目服务部。邮政编码:430223。项目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hbjz.net/。
(二)申报规定
1.符合安装假肢(其中分为骨骼式大腿假肢和骨骼式小腿假肢,不含髋离断假肢)的对象,经申请和评估可配置假肢类康复辅具。
2.长期瘫痪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人员,不适合装配假肢类康复辅具的肢体残障人员,神经系统老化、手脚不便、行走蹲下、站立困难的人员,经申请和评估可配置护理床、轮椅车、沐浴椅和拐杖凳等康复辅具。
3.2020年、2021年已受助民政项目的对象,此次不能进行再次申报。
4.通过审批确定的受助对象,要服从爱心助残项目的进度安排,按通知的规定时间积极配合实施康复辅具配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三)审核与配置
公益项目服务部会同假肢矫形服务部、老年辅具服务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筛查,编制受助对象人员名单表,交假肢矫形服务部、老年辅具服务部配置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纳入资助范围,额满为止。
假肢矫形服务部依据人员名单负责上门或为来中心的受助对象开展假肢装配、使用指导、清洁消毒和保养维修。
老年辅具服务部依据人员名单负责护理床、轮椅车、沐浴椅和拐杖凳等康复辅具的配送、安装、使用指导、清洁消毒和保养维修。
(四)资料汇总及绩效评估
安装配置工作完成后,假肢类产品受助对象配合假肢矫形服务部填写辅具申请审批表(附表2)和假肢装配记录表(附表3),辅具类产品受助对象配合老年辅具服务部填写辅具申请审批表(附表2),公益项目服务部负责资料汇总、整理、归档和绩效评价工作,并将汇总相关情况报省民政厅并通报地市(州)县民政局备案。
六、项目宣传
由中心通过门户网站、省厅门户网站、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同时,对活动过程中具有感人故事的受助对象进行拍摄,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跟踪报道,内容包括假肢装配过程、受助对象装配假肢前后生活状态的改变情况等,进一步提高活动影响力,展示中心公益服务良好形象。
七、项目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爱心助残行动”是我省关爱困难残障人员、体现党和政府重视社会福利事业、践行民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和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管理。领导小组在实施“爱心助残行动”过程中,要严把受助对象资格审核关,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工作,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同时,领导小组要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受助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