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爱心助残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康复辅具资助的范围
湖北省家庭享受国家三无、五保、低保、孤儿救助政策,并持有残疾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困难残障人员。
(二)康复辅具资助的种类和数量
项目资助配置假肢92具(骨骼式大腿假肢31具,骨骼式小腿假肢61具,不含髋离断假肢),平行护理床150张,轮椅车150辆。
(三)爱心助残活动的资金来源
爱心助残项目是湖北省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之一,项目资金200万元。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
2017年爱心助残项目,由省民政厅主管,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负责实施,中心公益项目服务部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项目对象申请报名
1.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电话(027-87642990)进行预报名,预报名需提供本人姓名、年龄、所在地、残(病)情等信息。预报名通过的申请人填写资助申请审批表,资助申请审批表可在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hbjz.net/)下载,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享受国家三无、五保、低保、孤儿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政编码:430070。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333号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公益项目服务部。
2.对资助配置康复辅具人员,公益项目服务部拟定重点在2017年社会养老服务项目建设20个省级示范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和10个县(市、区)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作为联络点进行人员筛查,确定符合条件受助人员名单。
项目对象申报具体要求
1.经中心专家鉴定可配置假肢的下肢残障人员,可配置假肢辅助器具(其中分为骨骼式大腿假肢和骨骼式小腿假肢),假肢辅助器具选用配件为经国家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普通适用型产品。
2.经中心专家鉴定长期瘫痪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人员,可配置平行护理床。
3.经中心专家鉴定不适合装配假肢的肢体残障人员,可配置轮椅车。
4.2015年、2016年已接受受助的对象,2017年不能进行再次申报。
5.通过审批确定的资助对象,要服从爱心助残项目的进度安排,按通知的规定时间积极配合实施康复辅具配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审核、配置和组织实施
中心公益项目服务部负责申请人的材料审核,编制受助对象人员名单表,负责平行护理床和轮椅车的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纳入资助范围,额满为止。中心供应科负责辅助器具产品和材料的招标和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及时。中心假肢矫形服务部依据人员名单负责上门或受助对象来中心检查残情及假肢取型、制作和安装;负责受助对象验配期间,住宿服务。标准件服务部负责平行护理床和轮椅车的维修和售后服务。
资料汇总及绩效评估工作
安装配置工作完成后,受助对象配合中心公益项目服务部填写资助申请审批表和登记装配表,汇总相关情况报省民政厅福慈处并通报地市(州)县民政局福慈科备案。
项目完成时间
2017年5月开始,2017年12月结束。
三、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爱心助残行动”是我省关爱困难残障人员、体现党和政府重视社会福利事业、践行民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和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中心主任梅松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爱心助残行动”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胡忠银为专班负责人,确保“爱心助残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
(三)加强管理。中心专班在实施“爱心助残行动”过程中,要严把受助对象资格审核关,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同时,工作专班要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受助对象手中。